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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穷人太穷了,应得权利还是地雷?

钱包imtoken 2023-07-07 05:08:24

最新一期《南方人物周刊》刊登了中国科学院何祚庥院士专访。何院士的观点是,中国目前的矿难事故频发,势不可挡,平均每天有100多人死亡。 “这是无法避免的,因为中国人太穷了”——主要是贫穷,而不是腐败。为什么工人们接受更低的工资,更危险的条件?老百姓不是傻子,不是无知。那为什么要接受呢?因为如果你不接受它,你就活不下去。何院士称“只能怪他们在中国不幸出生”。

矿难不仅仅是因为人民太穷了?这不禁让人想起不久前的北京大学教授林毅夫:我国当前贫富差距的主要矛盾不是富人太富,而是穷人太穷。目前,中国社会似乎有一个理论幽灵在游荡,那就是利用精英话语霸权掩盖强者的道德责任,将各种矛盾推给无法表达的穷人,归咎于“穷人太穷”的真实国情。

中国矿难

穷人太穷了,这是中国国情的现实,这是社会的不幸,也是人类的不幸,但这种不幸的现实能不能用“矿难的必然性”来解释呢?这些最不幸的人能否为“避雷难”承担道德责任? “人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是社会的耻辱还是穷人的耻辱?

中国矿难

写到这里,让我想起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关于“应得权利”的观点。是什么导致了底层人民的饥荒和不幸?通过他的研究,森发现用缺乏食物来解释饥荒是行不通的。历史上,很多饥荒的发生不是因为缺乏商品,而是因为社会壁垒的存在,弱势群体没有食物权。在制度安排的保障下,一方面粮食不缺,另一方面大规模饿死数万人甚至数十万人。森发现,基于权利制度化中国矿难,民主国家从未经历过大规模饥荒。贫穷从根本上说是应得权利的贫穷。

中国矿难

矿难在很大程度上与饥荒同构。用森的应有权利理论来看矿难,我们可以看到,是矿工应有权利的贫困,而不是矿工自身的贫困,导致了矿难的频繁发生。就像饥荒的机制一样,物质上的贫困不一定会导致矿难,只有权利的贫困才会导致矿难。

中国矿难

基于他们生活的贫困,穷人应该有权免于“低工资,更危险的工作条件”的胁迫——即免于“或者全家饿死” “”和“要么从事高风险工作”。极度的物质贫困决定了他们的选择空间很小,选择的自由度很差。有学者将穷人的脆弱描述为“就像一个人长期站在齐颈深的河流中,只要有一点小浪,就会走向灭亡”。他们缺乏与老板讨价还价的资本。对此,政府应承担积极的监管责任,确保贫困人口能够拥有安全的工作环境。

中国矿难

歹徒用刀逼你要么交出钱,要么选择死——表面上你有选择的自由,但实际上你别无选择。同样,贫穷的矿工也面临着危险的地雷。一个负责任的安全机构不会将矿工置于如此脆弱的选择位置。何院士“穷人太穷,矿难难免”的逻辑出发点,恰恰是让矿工进退两难,应有的权利被蒙蔽。

物质贫困表明贫困人口已经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不应承担“避免矿难”的道德责任。相反,“避免矿难”应该是穷人“坐享其成”的权利。那些处于有利地位的部门和人员,从矿山管理者,到地方政府,再到监管部门,都是“避免矿难”的积极负责人,他们有责任通过制度安排确保矿工安全。将矿工置于危险境地是他们的疏忽。把无法掌控自己命运的矿工放在“安全自信”的网格上,是非常可耻的。

中国煤矿安全失控,无论是贫困人口的物质贫困,还是应得权利的贫困,这是一个根本的原则问题——如果是前者,穷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责任;如果是后者中国矿难,由矿主和安全监管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前者,中国矿难的压制就会遥遥无期,因为穷人的脱贫,不是一两天的事情,如果是后者,看清了穷人应得的权利的贫困,遏制矿难是一个明显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