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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涉超亿元虚拟货币传销,揭秘金融传销新花样

tp钱包和imtoken钱包通用吗 2023-06-07 07:06:41

近年来,以比特币、以太坊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价格飙升,带动了市场投资热潮。同时,各种以虚拟货币为名的骗局也在不断变化形式,比如虚拟货币传销、诈骗等案件层出不穷。

3月15日,记者获悉,时隔6个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会同杨浦市公安局于近日侦破首起利用虚拟货币进行网络传销犯罪的案件。在上海,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有10多人,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据了解,目前,法院已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事实上,对虚拟货币的监管也在不断升级,相关政策也密集出台。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将虚拟货币交易纳入非法吸收资金案件。在业内人士看来60个虚拟货币传销名单,与传统金融工具相比,虚拟货币市场不成熟、投机性强、炒作度高。面对虚拟货币市场的乱象,更严格的监管是大势所趋,投资者需要增强自身的风险意识。

揭开金融传销的新花样

据报道,涉案案件为网络平台,成立于2020年6月,服务器设在海外。牟有实际控制权。

Mour Mou成立了一家区块链科技公司,成立了5个团队,包括技术、讲师、推广、客服、退出审计。通过这个平台,他推广区块链技术,提供虚拟货币增值服务。以高静态收入的承诺,发展线下复式报酬为诱饵,吸引用户加入。

在运营过程中,平台会员需要购买大量虚拟货币,然后兑换成平台发行的所谓代币,从而支付入场费成为平台会员。同时,平台设置了直接推广奖励、间接推广奖励等多种动态收入,团队收入等返利奖励类别,引导会员不断发展和下线,从而不断扩大推广规模。组织。

例如,用户首先通过在线邀请码完成平台的登录和注册,充值至少1000平台代币的入会费后,即可享受一定比例的静态收益。不过,平台会员能得到的最大奖励,并不是这里,而是线下推荐获得的返利。

根据平台规则,每推荐一个新用户,平台将获得该用户的直接推荐奖励。如果线下用户继续发展并下线,他还将获得间接推荐奖励。此外,平台会员可根据线下客户累计支付的金币升级会员等级,享受10%至100%不等的团队管理奖励。

数据显示,平台存在期间,平台累计会员账号6万余个,等级关系72级,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

平台是如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发展出如此多的会员的?上海警方调查发现,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层次结构清晰。为了取信于用户,牟组织周等五位数据讲师组成宣传团队,通过线上课程、线下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所谓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的增值前景。

同时,平台成立宣传推广团队,通过组织线下酒会、社区推广、建立群聊等方式吸引潜在用户缴纳会员费,并诱导其不断发展新会员加入。例如,牟某等人以建立全球生态系统为噱头,声称要搭建所谓的提供分布式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平台,甚至声称他们的平台项目是“全球应用领域的独角兽” ”,平台通证是“全球最快的公链”,成长空间很大。

在本案中,某某通过自己成立的公司组建了10余人的技术团队60个虚拟货币传销名单,负责平台开发、测试、运维,设置多种平台代币供用户充值使用,并开发奖励模型和提现功能。但是,平台设置的代币没有市场价值,是非法的。代币的价值主要由平台控制。随着代币价值的下降,用户在提现时会赔钱,这迫使用户不断发展并下线。获得更多平台优势。

上海警方表示,目前,法院已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传销组织内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超过30人,且级别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和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上海警方已要求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针对涉嫌犯罪传销参与者的“云行动”,开展跨省打击。

虚拟货币监管日趋严格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传销,虚拟货币传销隐蔽性高,但套路始终如一,不超过三大典型特征:一是入场费,投资者需要缴纳费用才能获得加盟资格;其次,传销参与者的收入来自他们发展的下线会员所支付的费用;第三,复式薪酬以人员的直接或间接发展为基础。该金额作为支付报酬的依据。

智凡科技发布的《2021区块链与虚拟货币犯罪趋势研究报告》中也提到了虚拟货币传销案例的模式,其中交易所模式、钱包模式、虚假“智能”这十种情况比较典型:合约”模式、智能合约模式、矿机租赁模式、云矿机模式、量化机器人模式、短视频模式、矩阵DAPP模式、链游元界模式。

以当下大热的“元界”为例。在元界概念的加持下,各种NFT链游项目蓬勃发展,犯罪团伙也在跟风,开发所谓的链游项目,发行游戏代币,推出去中心化交易所。上述报道分析指出,此类案例通常是由项目方通过蹭热点、链接知名项目等方式炒作自己的链游,吸引投资者入市,不断增值游戏代币,依靠动静结合。收益吸引更多投机者加入,其本质还是通过用户兑换平台币消费的主流币来扩大资金池,项目方趁机套现逃跑。

针对这些情况,相关部门也在加强监管。例如,2月底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保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个特征要件不变。结合新的司法实践和新的犯罪形式,增加了网络借贷、虚拟货币交易、融资租赁等非法吸收资金的新方式。

此外,银保监会此前曾发布关于防范以“元界”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称部分不法分子声称发行的虚拟货币是未来的“元界币”,诱导公众购买投资。这种“虚拟货币”往往是不法分子自发的空中货币,主要通过操纵价格、设置提现门槛等幕后手段非法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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